信息编号: | 2790169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市交易中心)玄武区营苑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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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南京玄武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玄武区营苑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7】2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设计 2、工程地点:西起北苑东路,东至经五路 3、招标内容:包括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设计周期:2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6、设计合同估算价:135万元(工程计费额暂按3400万元) 7、设计规模:本项目主要进行道路路面整治,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740米,并对照明、排水(排水管径为600mm)、绿化、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和补充完善,对沿街建筑立面和店牌店招进行整治。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专业(或道桥专业)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四、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专业(或道桥专业)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学历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原件,提供原件核查)。 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9、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在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4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注: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③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评分可兼得。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贰张。 6、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025-68505877、025-68505828)。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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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9/26至 2017/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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