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90510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秦淮区)内秦淮河东段(天同苑北侧至金城大厦地下人行通道段)景观提升建设工程设计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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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内秦淮河东段(天同苑北侧至金城大厦地下人行通道段)景观提升建设工程设计一标段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秦淮河东段(天同苑北侧至金城大厦地下人行通道段)景观提升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7]2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内秦淮河东段(天同苑北侧至金城大厦地下人行通道段)景观提升建设工程设计一标段 2、工程地点:位于秦淮区龙蟠中路西侧,天同苑至金城大厦底下人行通道,具体四至边界以规划部门认定为准 3、招标内容: (1)包括扩初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报批、施工图的报审、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 (2)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4、设计周期:接业主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6、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景观绿地建设、配套设施、灯光亮化等工程。景观提升区域为龙蟠中路西侧,天同苑至金城大厦底下人行通道段,长330米,占地面积7260平方米。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2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在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金阳东街万科九都荟商业808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注:1、本次招标评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报价、商务部分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技术部分(暗标评审)各评委独立评分,方案无重大偏差,该项得分应不少于该项分值的70%,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去掉一个最低得分,取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综合得分(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如果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 2、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核查,无材料或材料不齐全均不得分。 3、本次技术部分评审为暗标,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应单独封装,文件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本工程设计最高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85%计取,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投标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供招标人审查,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或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或未能通过身份核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其标书现场退回。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一份(电子光盘)。 3、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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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9/26至 2017/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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