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昌平区2017年人大和政协建议提案工程-道路照明及交通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总投资额2710.58万元(其中:工程费2379.66万元)。设计费预算金额83.64万元项目用途:使用需要。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3)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要求;(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6)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但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有效);(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8)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至报名之日前一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 9:00 至 2017年10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26日 9:00 至 2017年10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9:00 开标地点: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三层大会议室 备注: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100分=投标报价(10分)+方案设计(90分)投标人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注: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8:30 至 2017年10月16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甲1号 邮编:100000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51908473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邮编:10002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51908195 传真: 电子邮件:
批复文号京昌平发改(审)[2017]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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