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
采购编号: 漯示范采公开采购【2017】- 12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包含塔河区域1:1000数字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多媒体制作、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设计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测量及其他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市政公用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塔河总长约7km,北起塔河柳支河交汇处,南至龙江路段,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城区段:龙江路至邙山路与四海路交叉口,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长度约2km;城郊段:邙山路与四海路交叉口至塔河柳支河交汇处规划红线宽度为100米,长度约5km。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相应资质设计能力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须开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9日至10月13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携带证件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
注:采购代理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制造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制造商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制造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嫩江路与嵩山东支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市工商联大厦9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和《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地 址:漯河市松江路中段军分区通信团东院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95321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97699 15346009076
监督部门: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地 址:漯河市淞江路
联系方式:0395-319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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