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桂湖水体景观公园工程已由涪陵区发改委发2〔2017〕32号文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两桂社区。
2.2 工程规模及设计内容:两桂湖水体景观公园工程位于涪陵新城区两桂社区,占地约250亩,其中景观湖水体占地面积约75亩,绿化及设施占地约175亩。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14088.3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3 计划设计周期:60天(含招投标期间概念性方案编制时间。不含审查时间)。有关设计的开始和完成时间安排,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标只评选方案设计)。本项目的设计须符合海绵城市的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景观、水体、绿化、相关的建构筑物等。其中:本项目水体不得低于75亩,绿化率不得低于85%,室外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50个,商业经营面积及公厕合理配置,公厕标准不低于重庆市星级公厕设计标准。
2.5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设计工作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若投标人是市外设计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复印件(《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查验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未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入渝备案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30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代建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6号新区大厦
联系人: 简老师
电话: 158261327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3-7287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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