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路矿旅游景区PPP项目可研编制、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萍乡市安源区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安源路矿旅游景区PPP项目可研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安购2017B000165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安购2017B000165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安源路矿旅游景区PPP项目可研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或建筑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只需一方提供该项资质;若联合体成员都具备该项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证明: (1)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须办理江西省CA证书。 6、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标: (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四选一); (4)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5)2017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7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0月31日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萍乡市(网址:Http://pxggzy.jiangxi.gov.cn)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网址:Http://pxggzy.jiangxi.gov.cn),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特别提醒:供应商投标时用那把锁生成的投标文件,就必须带上这把锁在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六、开标地点: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左侧)。 七、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已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此次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本项目需重新招标,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萍乡市安源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3907999557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大厦6楼 2、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99—6852787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609号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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