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霍童)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古镇核心区保护与提升工程设计(二次招标) 第 1 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安华 [ND-2017] 招字第009号 1.招标条件 宁德市宁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 闽安华 [ND-2017] 招字第009号 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霍童)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古镇核心区保护与提升工程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区发改投[2016]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宁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霍童)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古镇核心区保护与提升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霍童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古镇核心区的保护与提升,包括古民居保护性修缮、古镇夜景灯光工程、明清古街巷石板修复工程、古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 2.4投资总额: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霍童)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5000.9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造价约2808万元。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6.2内容:古镇核心区的保护与提升,包括古民居保护性修缮工程、古镇夜景灯光工程、明清古街巷石板修复工程、古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等设计。 2.7设计周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包括园林、景观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等),且为本单位员工,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应具备类似业绩: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招标人自2017年 10 月 11 日8:00分至2017年 10月 15 日18:00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如是电汇或银行转帐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30分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3 日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备用,否则其投标无效。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注: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递交到指定网址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80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3.78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同)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同)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宁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21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 话: 135150799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邮编:350000; 电话:0593-2971077,传真:0593-2971055;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账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409171151656;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0593-2915197。
监督机构: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电话:0593-2915161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安华 [ND-2017] 招字第009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招标文件.doc [E3509000902000302001001]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霍童)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古镇核心区保护与提升工程设计(二次招标).nd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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