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2017年景观绿化规划设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2017年景观绿化规划设计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184ZLH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33号
联系方式:029-873316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
联系方式:任甜杜航029-8848998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包:莲湖区增绿植绿三年规划设计;莲湖区总占地43平方公里,人口71.23万人,公共绿地面积365.4公顷,本包涉及道路绿化、公园绿地、立体绿化等;
第二包:2017年景观提升方案一(土门街办、枣园街办辖区内绿地),包含五部分设计内容:道路绿化带提升设计、小广场提升设计、市级下放道路提升设计、街景布置设计;工程概算投资额为6000万元;
第三包:2017年景观提升方案二(西关街办、环西街办、青年路街办、北院门街办辖区内绿地),包含五部分设计内容:道路绿化带提升设计、小广场提升设计、市级下放道路提升设计、街景布置设计;工程概算投资额为3500万元;
第四包:2017年景观提升方案三(北关街办、红庙坡街办、桃园街办辖区内绿地),包含五部分设计内容:道路绿化带提升设计、小广场提升设计、市级下放道路提升设计、街景布置设计;工程概算投资额为3500万元。
项目用途:景观提升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第一包:人民币129万元;
第二包:人民币240万元;
第三包:人民币150万元;
第四包:人民币15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
4、人员资质:
(1)第一包:参加本次项目的规划设计人员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具有城市规划专业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第二、三、四包:参加本次项目的规划设计人员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6、供应商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年度财务报告及纳税证明;
7、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8、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10:30前。
2、磋商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10: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甜杜航(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61001920900052574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