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148003001
1. 招标条件
赤峰城南立交桥至元宝山开发试验区(红元大道)公路城南立交桥-三道井子互通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立项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赤峰红元大道红山区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赤红发改字[2016]15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赤峰红元大道红山区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赤峰红元大道红山区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城南立交桥至三道井子互通段(红山区境内):
2.2本段路线起点位于赤峰市城南互通立交桥南,起点桩号K0+000,途经赤峰南山,终点止于三道井子互通,终点桩号K4+476,与三道井子互通至元宝山开发试验区段公路相接,路线总体走向自西向东,全长4.476Km。
2.3红元大道位于205省道中间段,是红山区与元宝山区的交汇地段,为进入赤峰市区的门户。绿化设计应结合道路的特殊区位,采用继承与发展的设计手法,起到过渡与展示的作用。红元大道本次设计范围为道路占地线外10-30米宽度绿化,人文纪念公园交叉口西侧为10米,东侧为30米,面积约为24.8万平方米。道路占地线内为车行道及两侧道路边坡,道路宽度约25米,边坡宽度约15-46米,分为平地、挖方、填方及桥体四种类型。
2.2 设计周期:30天(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景观方案设计、整体布局设计、植物配置意象设计、景观小品设计、公园道路设计、水电管网设计等初步设计15天,工程造价估算、深化设计10天,施工图设计5天)。
2.3 本项目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编号 招标人拟定标段编号 路线里程(km) 工程内容
G1504000001000148003001 LHSJ 4.476 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景观方案设计、整体布局设计、植物配置意象设计、景观小品设计、公园道路设计、水电管网设计等初步设计和工程造价估算、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阶段的跟踪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申请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近5年内(201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类似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工作,(类似工程业绩指风景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合同额在7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对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信息时间:2017年10月17日17时30分至2017年10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 categoryNum=009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电话:0476-8288829 1855124201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7日17时30分至2017年10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资料,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固化工程量清单、补充技术规范、招标图纸等所有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后系统认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下载或遗漏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现金支付,一律现金支付,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收取。
5.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形式。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六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LHSJ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红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大街1号
电 话:0476-8869351
邮 编:024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红元大道红山区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大街1号
邮 编:024076
电 话:0476-8869353
传 真:0476-8869353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3274763711、17804713060、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滕先生、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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