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内。
1.1.3设计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工程估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土方平整。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7]257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258号。
1.1.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该项目为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包括珠江西一路、珠江西二路、西新一路、西新二路、西新三路及相关支路等道路现状改造,总长约3.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等。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旧路检测。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1.2.6申请人委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 2017 年10月24日10时00分至 2017 年10月30日16时00分(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总价暂定为:297.5841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价为217.719万元、勘察费暂定价为79.8651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按概算评审工程建安费?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4627.3万元、?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2299.54万元为基数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少于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工作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少于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少于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少于1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旧路检测费结合检测要求和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01现行规范的要求计算,检测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少于10%。在合同实施期间旧路检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71.4.3-1.4.6共三项费用限额合计:79.8651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及自行收集。投标人也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10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62,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嘉顺一街108、109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44151
1.10.4 传真号码:020-84944151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10、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3号1301、1306房
1.11.3 电话(手机)号码:甘工联系电话:020-34808366/13560104599
1.11.4 传真号码:020-34808366
1.11.5电子邮箱:568748550@qq.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4
1.13.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1.13.5 网址:http://www.gzns.gov.cn/nsjsglj/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