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73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二道区旧城改造工程环卫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3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年二道区旧城改造工程环卫设施提升改造设计 2.2 招标内容:公厕更新改造、垃圾分类箱更新购置、移动式垃圾转运站更新改造计划等内容; 2.3设计周期:15日历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6 日至2017年11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网页版截图(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持报名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联系人:程梓耕 电话:0431-88609763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0431-80887940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2室 联 系 人: 薄女士 联系电话: 1550446758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2017年 10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