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895466081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356621267 二、采购项目名称: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 三、各潜在投标人: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7-234#)组织政府采购,现将项目采购需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意见应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递交至东营区庐山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楼160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公示期限: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 附件: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采购需求) 发 布 人: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附件: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采购需求) 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 采购需求 1.采购条件 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项目名称),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东营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采购人)为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境内。 2.2项目建设、管养主要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和绿化管养工程两部分。 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总绿化改造面积41.9万㎡,新增绿化面积36.8万㎡,主要包括:城市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和沂山路(北一路—北二路)绿化建设工程。其中,城市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包括西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测井公园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荟萃湖公园提升完善工程、西二路街头游园建设工程四个子项。 绿化管养工程总管养绿化面积167.9万㎡,主要包括新区测井公园管养、荟萃园管养、北一路管养、天目山路管养、庐山路管养、沂山路管养、新区北部片区6条道路绿化管养七个子项。 备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可研报告,具体建设规模和运维管养内容以发改的立项批复和政府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运维管养具体内容及标准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为1398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0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9.20万元,基本预备费665.80万元。其中,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建设费用11352.9万元,绿化管养工程一年管养费用1554.12万元。 备注:项目投资额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可研报告,项目最终总投资额以政府方或其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决算值为准。 3. 项目运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合作期限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1年,包含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两部分,各子项工程单独核算。 4.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具体方式为“可用性绩效付费和运维绩效付费”组合的模式。 5.资金筹措与项目公司股本构成 5.1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约13982.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约为3495.5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借款、银行贷款等方式自主完成融资。项目所筹资金仅用于本项目投资。 5.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项目资本金约为3495.50元,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5%:95%比例出资到位,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货币形式出资174.78万元,社会资本方货币形式出资3320.73万元。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按3495.5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174.78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3320.73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权。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 6.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时将社会投资人和工程施工总承包商一并进行招选。 8.项目融资进展 项目尚未开展融资,融资工作将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9.项目建设进度 9.1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 城市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已列入东营区2017年新建项目计划,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沂山路(北一路-北二路)绿化建设工程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9.2绿化管养工程: 测井公园(北二路-北二路段)管养,西改已交接; 测井公园(周边)管养、荟萃园(湖心岛)管养、沂山路管养三个子项自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管养; 其他子项现由原绿化管养单位管养,其中天目山路管养与2018年9月左右完成交付,庐山路管养、新区北部片区6条道路绿化管养于2019年完成交付。 10.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0.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建设及周边环境,美化城市景观,优化人居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提升东营市对外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改善和提升城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更好的带动沿线土地增值,增加就业机会,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1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2.1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东营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运营期间的运营维护工作须满足东营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运维绩效考核标准。移交符合PPP项目实施方案和PPP合同的要求。 12.2安全要求:合格,无事故。 12.3技术规格要求: 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12.4物理特性要求: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13.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3.1采购标的的数量: 一家。 13.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1年,包含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两部分。 13.3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境内。 1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4.1服务标准要求:达到PPP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投融资、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标准要求。 14.2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PPP合同至项目全部合格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14.3服务效率要求:根据实施机构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实施机构所需的有关服务。 1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东营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东营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运维绩效考核标准;PPP项目实施方案和PPP合同等有关验收标准。 1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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