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42011620170920003 报建名称: 大堰河综合整治及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1710250831440028 招标项目名称: 大堰河综合整治及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招投标监管部门: 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罗汉寺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胡建军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天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乐建刚 招标联系电话: 15527684600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叶凤珍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707186262 是否电子标: 非电子标
工程地点: 罗汉寺街大堰河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其他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一、工程概况:该项目规划用地20.23ha,河道全长3.4公里,水域面积10.65h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排口整治工程。针对大堰河东升路至横花公路段河道两侧排口进行整治;2、水环境整治工程。河道全线3.4公里清淤、驳岸整治、水生植物种植等工程;3、景观工程。上游至横花公路段河道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包括园区道路、重点节点打造及绿化建设;4、附属工程。上游至横花公路段人行桥、配套建筑及道路工程。该项目整体设计,分期实施,除清淤及排口整治工程一次完成,其他工程均以东升路为界分期实施。 二、设计内容:本次工程主要任务包括大堰河的河道排口整治、水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主要针对现状大堰河东升路-横花公路段河道两侧的排口进行整治;2、河道全线3.4km的清淤、上游到横花公路段的岸线整治及水生植物构建;3、上游到横花公路段河道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包括园区道路、重点节点打造及绿化建设;4、上游到横花公路段人行桥、配套建筑等;5、配套道路工程。三、招标内容:本工程的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8216 立项批准文号: 陂发改投资[2017]324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合格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17-10-26 10:37 ~ 2017-10-31 10:37 投资总额(万元): 8216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南潭路2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17-11-06 10: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南潭路2号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罗汉寺街道办事处、武汉天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17-11-07 10:00 ~ 2017-11-08 10: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7-11-08 11:00 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报名中 其他要求: 一、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二、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交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进行原件核查:1、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8、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5人及以上)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9、在汉办公场地证明(如是外地企业)10、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勘察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1、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来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规处分的承诺书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无任何经济补偿费。四、原件审查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备注: 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7名(含)时,确定全部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投标的合格申请人数量不得少于7名(含)。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其全部资料,应当于2017年11月6日10时之前,送达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南潭路2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接收。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7名(含)时,确定全部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投标的合格申请人数量不得少于7名(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