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富美乡村 (景观设计及景观亭)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富美乡村 (景观设计及景观亭)建设工程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2017年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富美乡村 (景观设计及景观亭)建设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4614元。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依据诏委办【2016】18号文精神,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相应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县(诏安县)。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 其他资格要求: /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1 月 0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07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12时00 分,下午 15时 00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2栋123-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值下浮为:10% 发包价为:338228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现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现金),未交纳保证金者作弃权处理。未中选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诏安县 ,邮编: 363500 电话:13489686063 联系人: 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2栋123-4室 电子邮件: 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 2161156(漳州),0596 3326658(诏安) 传真: 0596 2161156 联系人: 小陈,小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