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808634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A3307260820000070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2017)90、91、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分为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Ⅰ标和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Ⅱ标; Ⅰ标:和平路(月泉路-文溪路),道路约长2000米,宽度20-30米,建设内容包括立面整治、亮化、道路、地下管网改造、地下综合管廊、绿化改造提升等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及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现场确定为准;本标段工程估算审核价17087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Ⅱ标:人民路(中山路-水门口)和环城南路(和平路-大桥路);其中人民路(中山路-水门口):道路长约1570米,宽度30-50米,建设内容包括立面整治、亮化、道路、地下管网改造修复、地下人行道及绿化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内容具体由业主按实需要确定,承包方不得有异议;环城南路(和平路-大桥路:道路约长480米,建设内容包括立面整治、亮化、道路、绿化改造提升等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及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现场确定为准;本标段工程估算审核价15648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其中人民路(中山路-水门口)估算审核价13768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环城南路(和平路-大桥路)估算审核价188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招标范围:浦江县人民路、环城南路、和平路街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限额设计(中标人须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2 建设地点:浦江县和平路(月泉路-文溪路)、人民路(中山路-水门口)、环城南路(和平路-大桥路)。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32735万元。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3.1.1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建发〔2014424号文件《关于公布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试点地区和第一批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的通知》和函建字〔201681号文件《关于公布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试点地区和第二批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的通知》的试点企业名单内,且为省内国有全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3.1.2同时须具备(1)、(2)要求的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园林景观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或园林绿化EPC项目的建设业绩;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施工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3.2拟派项目施工总承包负责人:

3.2.1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7年8月、9月、10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3.2.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3.3.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78月、9月、10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4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4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3.4.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或市政或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 11月4日起至2017年11月4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查询);

3.3.4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17年11月27日 17时00分登入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陆),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入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陆)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4.3 招标人将于2017年11月22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交易席位费每家5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5 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7276757940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4.6 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投标单位登录”按钮,申请企业账号并上传企业资料后,携带所需资料前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交易主体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浦江》报、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地址:
浦江县环城西路198号
联系人:
方晓冬
联系人:
张海松
电话:
15967920784
电话:
15024539007
2017年11月07日
注: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入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制投标文件为准。



报名期限: 2017-11-72017-11-27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2007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 2008年度中国农业网站最具创新单位 2008年第五届中国农业网站百强单位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6438262 中国农业网站百强 客服:0571-86438262
编辑:0571-86430233
传真:0571-86438257
邮箱:yuanlin.bjb@163.com
网络实名:中国园林 园林绿化   |  通用网址:中国园林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 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