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抚州市林业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抚州市林业局抚州市“二线三点”绿化提升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JZD2017-FZ-21)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XJZD2017-FZ-21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抚州市林业局抚州市“二线三点”绿化提升规划设计服务采购 1项29.5万元详见询价文件
三、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需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原件)” 四、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7年 11 月8日至 11 月10 日(每日9:00至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文件每套(包)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投标单位信用证明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4)投标单位需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开标前六个月(其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购买标书,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下。 六、询价地点: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询价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14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其他事宜说明:已购买询价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雪峰 联系电话/传真:13767650009 公司地址: 抚州市南门路天和家园4栋401室。 采购人:抚州市林业局 联系人:易主任 联系电话:13870482401 采购地址:抚州市临川区学府路163号 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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