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812891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S201711155591125455
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东新城黄河路。
1.2工程内容和规模:
(1)本次项目设计范围为黄河路(北海路—航海路)道路绿化景观及道路两侧绿化景观设计,景观设计总面积约64000㎡(不含水面,实际设计面积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
(2)施工图设计:采用设计总包形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在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基础上,设计成果须涵盖项目内及其与周边环境的交通组织、广场空间设置等环境艺术空间设计;涵盖整体硬质铺装设计、整体软质环境设计(包括植物配植及水体、驳岸等)、功能性设施设计(如休闲座椅、垃圾箱、公厕、无障碍设施等)、雕塑、小品、标识导向以及休闲康体设施的环境布置以及其他构筑物的艺术处理、照明及亮化设计、给排水、供电(强弱电)、地块内地下管线设计、监控及智能化设计、综合管线、土壤改良、灌溉系统设计、北海路—东海路、东海路—清源路、清源路—航海路之间分别增设一座慢行景观桥(拱形桥),全段增设慢行专道(1-2米宽)系统,及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侧面积约2万平方米空地的绿化景观设计等所有与景观设计有关的设计内容。
注: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全程(施工前准备、施工中协调、施工后管理等)需要,并在提供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协助甲方进行贯穿施工全程的业务把关和指导,不得出现需由甲方对设计成果进行再次招标深化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细化的情况;不得出现因设计深度或覆盖面不够而需甲方提供设计签证的情况。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3设计各阶段周期要求:
初步方案设计(方案技术标):投标成果仅为初步方案设计成果(包含总平面图、整体鸟瞰图、设计理念及特色、主体植物配植、土壤改良及植物适应性设计、地形设计等),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方案深化阶段:中标人接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历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扩初设计):方案深化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
1.4工程质量:所有设计阶段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深度要求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能够完整地反映本设计阶段所要达到的设计效果,满足施工要求的深度,其工程造价指标科学合理,尽可能节省投资,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
1.5最高控制价: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7元/㎡为最高控制价,高于此控制价的报价单无效。
2、资格条件: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2投标申请人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及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风景园林、给排水、机电等专业,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高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风景园林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及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9月或2017年5月-2017年10月)由本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单位为事业性质,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
2.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1: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响水支行营业室,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
账户2: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响水建行营业部,账号:32001737136051144514。
保证金可采用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其他账户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对银行汇票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印章模糊等汇入行不予接受的,一律无效。
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保证金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持有效交款凭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认。
4.2、保证金的退还,以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转(汇)出投标保证金的同一账户。
4.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经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5日内无息退还。
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4.4.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方案排名不分先后),具体详见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6、工程付款: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时间
备注
第一次
40%
初步设计完成
初步设计得到招标人批准
第二次
30%
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施工图得到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次
30%
本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
如现场代表服务不到位,违约金按合同相关条款在本次付款中扣除。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获取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价格:每份售价¥600.00元,开标现场现金缴纳给代理公司,否则拒绝其投标文件。
8、计划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计划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6 日15时00分。
8.2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9、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响水县幸福南路滨河小区46#三楼
联 系 人: 祁工 联系电话:0515-811800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11
联 系 人: 彭工 联系电话:0515-68606919,17768229979

报名期限: 2017-11-16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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