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河南南乐马颊河国家湿地公园、南乐县南湖公园建设及周边绿化提升 ppp 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经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批准,河南南乐马颊河国家湿地公园、南乐县南湖公园建设及周边绿化提升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南乐马颊河国家湿地公园、南乐县南湖公园建设及周边绿化提升 ppp 项目 2.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3.项目编号:HNSH-2017-1102
2.4.项目概况:南乐县南湖公园建设及周边绿化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乐县城南部,人民路以南,昌意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东城墙路以东。河南马颊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濮阳市南乐县城西部,建设区域为马颊河及西湖沿岸,南起南林高速南 300 米处,北至民生路。
2.1.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3 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动态总投资为 55955.81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53183.98 万元(扣除土地流转租赁费用 915.14 万元,拆迁补偿费用3000.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2771.83 万元(融资利率 5.88%)。
3.3项目规模:(1)南湖公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542741.00 ㎡(合 814.11 亩),水体面积278078.00 ㎡(合 417.11 亩),陆地面积 264663.00 ㎡(合 396.99 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铺装用地面积为 28385.11 ㎡,主要包括人行道和自行车道铺装等;场地铺装用地面积为 23224.18 ㎡,主要包括含广场铺装、运动场地铺装、停车场地铺装等;绿化用地面积为 211730.40 ㎡,主要包括包括乔木、灌木、地被、水生植物、草皮等;水系面积为278078.00 ㎡,主要包括项目区内驳岸工程、土方工程、明渠工程、箱涵工程、挡泄水工程等;管理用房和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323.31 ㎡,其中服务用房用地面积为 1058.65 ㎡,管理用房用地面积为 264.66 ㎡;另外,项目将建设园区景观及小品、垃圾收集、健身等设施,同时完善园区给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
(2)河南南乐马颊河国家湿地公园绿化提升项目以马颊河主河道及两岸滩地为主体,呈西南-东北走向的狭长型,水系全长约 6.0km。规划区域占地面积约 1999574 ㎡(合 2999 亩,12200h ㎡),包括大广高速引路景观区、马颊河河道湿地公园、湿地生态展示区(南延部分)三大区域,
3.4项目地点:南乐县规划区域范围内。
3.5运作模式:PPP 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 M)、建设-运营-移交
(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
3.6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3.7其他采购需求: 无 。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提供承诺函即可。
4.2 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要求:
4.3.1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同时社会资本的资质、营业执照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处于有效状态。
4.3.2财务要求:
(1)2016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含)(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企业提供银行授信合同(或协议)或银行融资额度合同(或协议)或银行借款合同(或协议)或其他相关体现投标人融资能力的证明材料,累计总额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6亿元)
4.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3.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PPP类型项目业绩(以PPP模式实施的工程业绩,在建或竣工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3.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4.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
联合体除具有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资格审查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资格审查结果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采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过程中所有相关事宜。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将在资格预审文件中予以具体说明。
5.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等同注册文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担保方的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授权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15时00分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在《____》、《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乐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083898101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濮上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18338493556
电子邮件:scshzbpy@163.com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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