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217 号 兰溪市覃恩堂等九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设计Ⅱ标段(项目名称)经浙文物函[2017]167号文件批准实施。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梅江镇陶宅村,横溪镇施宅村、于街村,黄店镇刘家村等。主要设计内容为:陶宅陶氏宗祠(梅江镇陶宅村),施宅新厅(横溪镇施宅村),于街耕读居(横溪镇于街村),与耕堂(黄店镇刘家村)等修缮工程设计,建筑面积约:2746㎡,设计费:46.1328万元。 2、招标范围:该项目的现状勘察、测绘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设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要求,施工图纸必须通过省文物局审查通过。 4、设计周期:120 日历天(其中现状勘察及方案设计: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如需修改应在批复后20天内完成修改方案),各阶段具体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二、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的独立法人企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文物保护工程上岗证(勘测设计),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三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17 年 12月 15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2 日—2017年 11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 时至4:30时。 2、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4、拟派项目设计人员名单一览表及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交易员身份证; 6、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 日10 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 注: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进行补偿,投标文件也不退还。 六、联 系 人: 张先生 龙女士 周先生 联系电话:18258913230 18605790722 0579-88883627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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