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JLTXY-2017-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抚松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抚发改审批字[2017]1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项目名称:吉林抚松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1.2项目规模:博物馆一、二楼、博物馆外立面和科普长廊、生态停车场等; 2.1.3工程建设地点:抚松大街与参乡路交汇,参乡路以北抚松县人参大厦一至四层;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以上工作均视为已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如发生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2.3 设计周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2.4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规范、设计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其它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誉情况);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健 电 话:043962290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686634737 监管部门: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