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1856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太仓市博物馆关于采购海运仓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太仓市博物馆关于采购海运仓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7-11-24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太仓市博物馆的委托,就其所需“海运仓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博物馆 二、采购内容:海运仓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见第四章谈判采购内容 三、采购编号:TCGGZY-2017T177 四、采购预算:300000元 五、项目概况: 太仓海运仓遗址位于太仓市科教新城,人民新路和太平新路中间,书院路以北。遗址是一处高地,高出周围地面1-2米,呈长方形,南北340米,东西480米,西南角略有缺损,面积约44.64亩。 海运仓始建于元代,扩建于明代,主要贮存从江南各地征集的粮食,再运至京都、辽东以备军需。明弘治十年仓址改校场,后废荒芜,解放后平整开辟为农场。该遗址是元代至明代国家仓储遗址,是一处重要的、古代国家级别的仓储遗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研究元明时期囤粮、赋税制度以及太仓地方历史文化的实物资料。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场中路以南,人民新路以东,南码头路以西,遗址南边界线以北。面积约29760平方米(2.9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人民新路以东,场中路以北,遗址东边界以西,桔园小区南围墙以南;以及场中路以南,南码头路以东,遗址东边界以西,遗址南边界以北。面积约100798平方米(10.08公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规划设计资质(甲级)。 七、日程及地点安排 1、谈判文件发布:自谈判文件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活动,请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下同)前按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tcggzyhxw@163.com,邮件主题格式:“TCGGZY-2017T177号—XXX公司”,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等。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请务必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交易中心未收到报名邮件,投标供应商将自行承担上述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2、接收谈判文件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7年12月6日下午13:30之前按格式要求自制谈判响应文件,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截止时间为谈判响应当日下午13:30。逾期为无效响应。 3、谈判响应时间:2017年12月6日下午13:30时整。超过响应截止时间者,谈判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响应资格; 4、谈判响应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3号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详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联系人:胡晓炜、梅娟 联系电话:0512- 53890552;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四楼3409室 邮政编码:215400 采购方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0512-53599807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3000.00)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电子显示大屏斜对面,电话:53545135)办理。 2.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3号楼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电子显示大屏斜对面,电话:53545135)确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领取缴纳凭证。响应单位在办好保证金手续后到3号楼3楼开标间出具缴纳凭证并等候准时开标(具体请详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谈判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帐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投标供应商可采用本票、汇票或者转账到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不接受支票、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十、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
报名期限: | 2017-11-25至 2017-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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