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明太原县城历史民居保护修缮(复)工程项目已由太原市晋源区文物旅游局晋源文旅【2017】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晋源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太原县城历史民居保护修缮(复)工程设计; 2.2项目编号:CFDFW1711020371 2.3项目概况:明太原县城现存历史民居50余座,占地面积约35000㎡,建筑面积约21000㎡;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既有建筑勘察测绘、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修缮(复)工程设计; 2.5建设地点:太原市晋源区明太原县城; 2.6设计周期:3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须加盖执业印章)。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式三份。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报名时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9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712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晋源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管理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351-659223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 联系人:兰亚珍、韩改红、马艳艳、胡鹏 电 话:0351-7770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