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7-11-28 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绿化景观工程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核[2017]3、9号,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7]13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向阳路与升龙大道交汇处以东区域 2.3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水木阳光里项目(一期)绿化景观工程,绿化景观总面积约为72360.76平方米,其中,1.1期面积约为34849.68平方米,1.2期面积约为12887.57平方米,1.3期面积约为24623.51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2866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绿化景观方案优化20天,施工图及概算40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绿化景观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费用补偿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11月 28 日至2017年 12 月 1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 .cn,全文均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8.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7年 12月 1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8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株洲国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0731-22717117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22885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