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供水管迁改勘察设计 。 1.1.2 工程位置: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 1.1.3 设计范围:迁改新建DN1000供水管,管长约3300米;新建中途提升泵房一座(供水规模7.6万m3/d)。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0%企业自筹,80%贷款)。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4899.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27.49万元(其中供水干管工程为2078.78万元,新建泵房工程为124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54.56万元,预备费用390.7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管线规划报建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勘察设计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现场服务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 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投标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现行有效的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或更换联合体牵头人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0时00分至2017年12月15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1.4.1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本工程建安费估算限价为:3327.49万元(其中供水干管工程为2078.78万元,新建泵房工程为1248.71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投标限价为:154.21万元。(含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及编制工程竣工图)。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市政工程: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金额为准。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提供设计补偿费:500元/家;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方案,招标人不予提供设计补偿费。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3.投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后一个月内提交补偿费用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1.4.4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为准。 1.4.5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7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 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见附录要求。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4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并上报,方案确定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价3‰作为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勘察设计人违约责任,以及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1.5.2 勘察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价3‰作为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勘察设计人违约责任,以及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1.5.3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6898685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1.7.3 联系人:林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898685 1.7.5 传真号码: 020-36898685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3、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室 1.8.3 联系人:郑工、彭工、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316052692,020-37880769 1.8.5 传真号码:020-37880739 1.8.6 电子邮箱:3323564581@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600754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89709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http://zb.gd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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