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道路整修绿化提升工程(外环路整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ZFCG20171208F-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区道路整修绿化提升工程(外环路整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106号批准建设,且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标核字【2017】17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年区道路整修绿化提升工程(外环路整修)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23.5Km。其中:一级公路长约20.5Km。路面宽2×11.7米,中央分隔带宽6米,路基宽30.9m;二级公路长约3.5Km。路面宽9米,路基宽12m。 2.3技术标准: 2.3.1一般路段:全部挖除旧路上基层、面层,重新铺筑上基层、面层。全线重新施划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全面整修中央分隔带缘石及排水、防护等附属设施。对沿线路灯进行维护和补充。 2.3.2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 (2)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3)负责本项目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合同段。 2.5勘察设计周期: (1)自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及施工预算。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中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且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完成。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10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至少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请在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截止时间之前送交至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 公路管理站 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永年区中华大街与交警北路交叉口 地 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 邮 编:057150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0-6835585 电 话:0310-5707330 联系人:杨俊岭 联 系 人:孙芳芳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工程测量)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附录2 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在近5年内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含一级)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近5年指201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附录3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路桥及相关专业,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至少一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含一级)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1、近5年时间指201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2、人员不可兼任。 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近5年(2012年11月1日起至今)未介入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或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没有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近5年(2012年11月1日起至今)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