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嘉祥县青山寺文物保护修缮勘察设计项目(B包:附属建筑总体院落围墙保护修缮)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嘉祥县旅游文物局 地址:嘉祥县呈祥大街99号 联系方式:(0537)Tel:6853702;Fax:6853702; 项目联系人:何志刚 联系电话:0537-6853702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嘉祥县青山寺文物保护修缮勘察设计项目(B包:附属建筑总体院落围墙保护修缮) 项目背景: 附属建筑总体院落围墙保护修缮 项目预算:36.71万元,其中:预算资金36.71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F0503工程设计服务项1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能力。 2、具有国家(省)文物局颁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查询内容必须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7】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F0503工程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无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F0503工程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无 (四)安全要求(标准) 合格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