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HZ14108220171214SJ026-01 1、招标条件 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霍发改审批发[2017]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霍州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霍州市许村、退沙村、团柏村、云厦小区、辛庄村、辛置村、 圣佛村、月亮湾小区和东湾村。 2.2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霍州市许村、退沙村、团柏村、云厦小区、辛庄村、辛置村、 圣佛村、月亮湾小区和东湾村污水处理站9座;铺设收集霍州市许村、退沙村、寺庄村、团柏村、云厦小区、辛庄村、辛置村、 圣佛村、月亮湾小区和东湾村10个村镇生活污水的管网7994.1m。处理工艺:项目建设的9座污水处理站采用多级生物接触氧化法+湿地滤池组合工艺,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长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3项目总投资:3773.9万元。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以及中标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设计方案不给予补偿。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7)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 地 址:霍州市鼓楼东街政府大厦 邮 编:031400 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0357-58112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向阳新城4号楼2单元401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贾智强 电 话:0357-6767418、15135730321 电子邮箱:jzdlfgs@163.com 2017年12月14日 上一条:霍州市南环路南延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下一条:隰县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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