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宫博物院城墙(西北段)修缮工程设计”(招标编号:GXTC-1763295)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故宫博物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有关的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94.96125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城墙(西北段)修缮工程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服务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方案不给予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6.2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信用记录查询 1)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开标前一天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招标采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9. 本项目公告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故宫博物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010-8500705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贾大伟、刘东伟、梁超 电 话:010-87235194/5254/5094 传 真:010-87235165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