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YZX2017-6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嫩江路北地块修缮工程已由长文物发[2017]47号、长发改审批字[2017]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2 建筑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2820.26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位于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嫩江路北地块,东至人民大街、西至人民大街西胡同、南至嫩江路、北至龙江路。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业企业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外阜企业提供,截图应显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联合体协议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9日9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联系人:程梓耕 电 话:0431-886097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杨滨豪 电 话:0431-86805780、8680517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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