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赛里木湖服务基地绿化建设 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XJHLZBY-001 1. 招标条件 新疆博州赛里木湖服务基地绿化建设PPP项目,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博州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投标,通过资格预审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2. 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新疆博州赛里木湖服务基地绿化建设PPP项目 2.2项目概况:赛里木湖景区绿化面积48万平方米,配套供水管网 220 公里。其中,赛里木湖景区服务基地东门北侧绿化片林绿化面积 20 万平方米,东门停车场生态绿化 1.5万平方米,服务基地道路网绿化 20 万平方米,高速公路北侧绿化片林绿化 5 万平方米,绿化片林围挡 1.5 万平方米。 2.3估算总投资11865万元(暂估),本项目资金筹措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3. 采购需求 3.1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3.2本项目选择的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新疆博州赛里木湖服务基地绿化建设PPP项目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职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3项目合作期为 15 年(建设期 1年,运营期14年)。 3.4本条所述事项及项目基本情况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2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0%以下(以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表为准)。 4.3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具有景观园林或园林绿化等经营内容;具备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 4.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工程投资额1亿及以上的市政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设计合同复印件,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到新疆鸿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市赛里木湖路博州客运总站三楼)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携带资料 ①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等同注册文件)的彩色扫描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0日11:00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博州政府采购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爱国 联系电话:13999771816 地 址: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鸿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新文 联系电话:13999191439 地 址:博乐市赛里木湖路博州客运总站三楼
新疆鸿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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