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西外环、南外环部分区段(宫家干渠至永莘路)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利建招公字(2018)01号 LJZCZ2018-04-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利津县西外环、南外环部分区段(宫家干渠至永莘路)绿化工程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7]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西外环、南外环部分区段(宫家干渠至永莘路)绿化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利津县西外环、南外环部分路段 工程规模:全长8.32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种植土,新增绿地面积1104亩,倒运土方工程量37.5万立方米,修建小桥涵14处。 设计计划投资:34万元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审查、概算)等及一切相关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区北一路375号青年创业园610室)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3、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46-5621236 5686327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46-5628628 代理单位: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46-6063946 18605466194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0时09分2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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