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炭河里遗址管理处宁乡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展示方案(二期)设计费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受宁乡市炭河里遗址管理处委托,我公司对宁乡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展示方案(二期)设计费(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801090022;委托代理编号: ATNXCG2018-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展示方案(二期)设计费 2、采购计划编号:NXCG-JZ-20180109002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元) 1宁乡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展示方案(二期)设计费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5355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1 宁乡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展示方案(二期)设计费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 )是(√) 否(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需现场勘查并提供初步设计方案意向。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注:上面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17年10.11.12月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三证合一”情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明材料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地点为: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财汇立方15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 1 月 9日17时00分至2018年 1月 16日17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市炭河里遗址管理处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行政中心二办 联系人:龙晓静 电话:0731-871086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 地 址:宁乡市财汇立方15楼 邮编:410600 电 话:15273138013 0731 - 87978428 2018年 1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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