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大街建设配套绿化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7]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XZDF20180113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小站东街-滨河西路。绿化总面积约14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龙山大街建设配套绿化工程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高级职称及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均需承担过六项同等规模园林绿化工程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业绩(绿化面积、绿化工程造价); 3.8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01月10日至2018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为项目负责人);(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8)业绩证明材料(以同一设计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备案)、设计工程合同、网上公示打印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为准);(9)上年度(2016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10)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11)近一年的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其中任意一种)的凭证;(1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3)“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 地 址:太原市和平公园内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51-5657131 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 联 系 人:张爱云、王海燕 电 话: 0351-8787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