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密涿高速公路梁家务互通连接线(香河段)两侧新建并行道路工程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审批投资[2017]1011号批准兴建,招标方案已核准,招标人为香河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设计标段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涿高速公路梁家务互通连接线(香河段)两侧新建并行道路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全长3.328公里,路宽10米,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位100公里/小时。
2.3、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外业调查、施工图设计及伴随的经济服务,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持邀请函,于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2、报名所需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4)法人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须原件,并准备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2月1日9:30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香河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罗钧心 联系电话:18733599992
招标代理单位: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亚楠 联系电话:0316-8082593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在近5年内(2012年12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的同类工程设计工作。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同类工程设计工作。 |
近5年时间指2012年12月1日起至今。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近5年(2012年12月1日起至今)未介入与工程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或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没有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近5年(2012年12月1日起至今)没有因公路工程设计质量等问题,受到省、部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3.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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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 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3)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c.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20分 d.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e.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5分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g.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大写金额不存在语法错误,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i.投标价 ······ 10分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0分 | 类似勘察设计经验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条(段)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设计负责人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条(段)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 c.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2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10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6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6-8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 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6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8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d.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8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0分。 | e.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基本可行,得3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可行,得3-4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4-5分 | f.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g.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i.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5;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1、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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