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涞水县滨河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编号:I1300000001021693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涞水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17-45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所属地区:保定市-涞水县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康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 涞水县滨河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水县滨河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局以涞水发改审字【2017】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石家庄康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涞水县滨河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KXZB2018-4 2.3建设地点:涞水县东河东侧滨河公园 2.4项目总投资:约2271万元 2.5建设规模与内容:土方工程38500m3;铺装面积10076.40㎡(包括道路铺装7849.40㎡,广场铺装2007㎡,绿化停车场220㎡);景观构筑物包括卫生间87㎡,景观廊架360㎡,观景平台500㎡;主题标识1项;公园大门2项;绿化面积50210㎡。 2.6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8标段名称:一标段:涞水县滨河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二标段:涞水县滨河公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2.9服务周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25日历日;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2.10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二标段: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现场过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备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备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 月22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开户许可证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备注:投标单位现场报名之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验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 月8 日9时00分,地点为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康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 地 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8-7 联 系 人:李洪潮 联 系 人:李月庚 电 话:0312-4899810 电 话:0311-855032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jzk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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