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彭德怀故居修缮设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8】010005 ,委托代理编号:HNJX-CG-XT201800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彭德怀故居修缮设计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X-CG-XT2018004 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8】01000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 1湘潭县彭德怀故居修缮设计服务项目1项25万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内容合同条款 1湘潭县彭德怀故居修缮设计服务项目1、设计范围:本次工程内容为彭德怀故居本体的修缮方案,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1、完成时间:30日历天 2、付款方式: 通过省文物局评审合格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待资金下拨后一次性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 否(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近三个月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近三个月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准备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在封套上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 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湘潭县云龙中学斜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德怀纪念馆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731-57777005 地 址:湘潭县乌石镇乌石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 联系人:李银芳 赵思佳 电话:0731-52773973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号 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页码备注 1 2 3 4 5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