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
信息编号: 2850750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18( )号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2、招标文件............................................................................ 15

3、投标文件............................................................................ 15

4、投标.................................................................................... 18

5、开标程序............................................................................ 18

6、评标.................................................................................... 19

7、合同授予............................................................................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

9、纪律和监督........................................................................ 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书..............................................................................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    )  

1、招标条件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西起梁湖大道、大厍路,东止百丰公路,道路全长约2000米,上源路延伸段道路红线宽为28米;大厍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建设地址位于梁湖镇,计划于201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的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

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按7000万计,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完成工可30天,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会审定稿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可、勘察根据各阶段需要自行编排。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整个项目或单个标段市政道路工程的业绩,且该市政道路的工程造价金额在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6)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00 分;

2、提交方式:

2.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在投标时只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技术标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没经电子报名,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虚拟子账号: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 QQ群:450232305(加群备注:单位名+姓氏),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8503300,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              

联 系 人: 邵海标              

联系电话: 82209583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财富广场6号楼902    

联 系 人:          项建海    

联系电话:       13819570604                      

 2018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

联系人:邵海标      电话: 8220958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6号楼902

联系人:   项建海  电话:13819570604

电子邮箱:  592167595@qq.com      

1.1.4
项目名称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

1.1.5
建设地点
上虞区梁湖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的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



1.3.2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完成工可30天,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会审定稿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可、勘察根据各阶段需要自行编排。

1.3.3
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设计,完成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内容,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1.4.1
投标资格

条件、要求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前往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 16时前

1.10.3
招标人澄清、修改、补充文件时间
2018年   月   日 16时开始

1.10.3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本项目如有涉及中标设计方无资质承接的服务内容,可由中标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该服务内容,其中工程勘察需有具备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可研编制单位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增加。同时作为项目整体设计质量总控制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各项施工图进行必要的审核,以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 16时开始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5、符合招标公告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等信息;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7、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以上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资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2018年  月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及承诺书;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文件格式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3.7.5
装订要求
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应各订成一册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

以及在2018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整前不得开启等字样。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在封口处是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人及5人以上单数,

其中:专家  5人及5人以上  ;

6.1.2
评标方法
√ 平均下浮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办法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第一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其他原因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则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选取,如在中标公示结束截止日前均无合格中标候选人,则重新组织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扣除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措施。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汇票形式交纳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取整至万元

8
最高限价
本项目建安费按7000万元计,设计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后下浮,设定本次设计招标上限价为160万元,包含工可、设计、勘察等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其他说明(一)
一、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上传至下载网站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方可登录使用;

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CA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4、投标人操作流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线下开标(线下相关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1列入本次招标的设计内容及报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任务书;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A、商务标

(1)商务标格式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

(2)商务标格式2:投标函

(3)商务标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商务标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商务标格式5:投标保证金

(6)商务标格式6:设计费报价表

(7)商务标格式7:服务承诺

B、资信标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C、技术标

技术标格式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

技术标格式2:目录

   3.2工程设计费报价

3.2.1根据国家发改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取0.9,复杂系数取1,采用内插法计算,设计费为160万元。

3.2.2报价要求

各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相应的收费标准,以总价的形式自主报价,并以绝对额不超过160万元计取【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的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施工期间须按招标人要求现场派驻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以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等费用】,凡未列入的均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2.3设计费支付安排。

初设完成支付总设计费30%,施工图编制完成并审查合格后支付至总设计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设计费的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5%。

3.2.4设计费包括各阶段需提交的设计,但审查过程中根据有关部门或招标人提出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修改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设计费报价中。

3.2.5本工程应根据招标人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直到审批通过;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补充、修改时间)。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

(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3.5提交备选投标方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资信标(含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三个(或单独包装在三个密封袋内后合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均须按要求签章。

4.1.3每个密封袋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至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停止开标。

5.2.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5.2.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开标前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或说明投标授权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招标人验证确认。

5.2.4 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代表协助下应首先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是否一致。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一致的,则由招标人代表和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若发现某一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停止本标段的开标,并报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调查处理。

5.2.5 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最终报价、工期(服务期)及其它主要内容。记录人将唱标内容当即输入显示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5.2.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

5.2.7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应详细记录,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1) 投标人代表未能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2)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的;

3)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书写不规范的;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2.8 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5.2.9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和开标的全过程。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



6.4.1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6.4.1.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4.1.2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4.1.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6.4.1.4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6.4.1.5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4.1.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4.1.7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4.1.8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和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报名期间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以最终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6.4.1.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4.1.10 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4.1.11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6.4.1.12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

6.4.1.13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6.4.1.14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6.4.1.1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4.1.16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6.4.1.17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6.4.1.18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6.4.1.19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4.1.20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1.1.21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1.2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4.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IP地址上传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份招标文件源文件制作的;

(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的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招标人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备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1.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7)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序;

(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入资信、技术、商务评审。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的;

(8)开标时,如出现投标人代表未能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9)投标文件无有效的投标授权书的;

(10)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书写不规范的;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3.投标文件的评审

3.1资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如认定不通过予以否决的,不在进行技术标评审。

3.2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对通过资信标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处理:

(1)设计指标不符合规划要求;

(2)采用的设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项目负责人不明确的。

(4)存在明显不符合项目现场地形地貌的进出通道。

3.3.商务标评审(100分)

一、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60万元

二、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进入评审:

1、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2、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偏差率f[f=(1—最低报价/次低报价)×100%]≥10%的;

3、在去掉上述1、2两点后得出报价平均值,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报价平均80%的。

三、除上述第二条外的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P再浮动X%得出综合基准价(X值在1、2、3、4、5、6、7中随机抽取),后续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形(计算错误的除外)都将不会导致评标基准价的变化。

算术平均值P按下列方式计算:

1、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在3家(含)-6家(含)时,不进行删减报价;

2、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在6家(不含)-10家(含)时,去掉最低投标报价和最高投标报价;

3、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在10家(不含)以上时,去掉最低投标报价、次最低投标报价和最高投标报价;

        基准价=P×(1- X%)

计算得分。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其商务分为满分。投标价高于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2分;投标价低于基准价的,每减少1%扣1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确定商务得分。

以上所有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得分排序:为资信、技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评标委员会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对投标人名次进行排序。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还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决策组织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投标人名次进行排序并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确定三个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时,抽签决定)。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其他建议。

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3天,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

四、特别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否决,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示范文本)

GF-2000-0209

(民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
概算设计费
(元)


工可
初步设计
勘察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工可报告
8


















勘察报告
8



 初设
8



 施工图
8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分数)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注:按前款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发包人同意,在未签本合同前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调整补充,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逾期责任由设计人参照7.4条款执行。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7关于设计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0天。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缺勤处理,按1000元/天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2.8如果设计人不具备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专业资质,而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专业工程设计时,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选择符合资质等各方面要求的单位完成专业工程设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50%(累计赔偿金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减设计费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设计人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并按本合同标的额的 10%支付违约金。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若施工过程中由中标单位的设计原因导致设计变更,变更金额超出施工合同总价的8% ,

对中标单位罚款按超出部分总价的50%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2本工程关键点需设计人员到位,在接到业主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位配合有关工作。

8.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如发包人需要,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仲裁;

(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设计应按绍兴市上虞区《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执行行为监督的工作意见》的规定,及时到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办理信息登记备案手续,并将备案手续提交委托人报备。未办理手续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酬金。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1、工程项目概要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西起梁湖大道、大厍路,东止百丰公路,道路全长约2000米,上源路延伸段道路红线宽为28米;大厍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
2、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1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标准规范;

2.2省、市等有关建筑规划设计规范、规定;

2.3招标文件;



3、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所有配合服务。
4、设计内容
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所有配合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如下: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的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
4.1  总说明

◆设计原则及依据

◆概况介绍

◆主要设计原则

◆项目主要内容

4.2  工程设计

◆市政道桥设计

◆园林景观设计

◆给排水设计

◆电气(强电及弱电)设计

◆其他专业设计

4.3  节能及合理用能

4.4  总概算和财务评价

4.5  劳动安全与卫生专篇

5、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设计,完成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内容,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6、概算编制
6.1  编制依据

6.1.1 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6.1.2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

6.1.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1.4浙江省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1.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1.6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1.7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2010版);

6.1.8《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版);

6.1.9《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版);

6.1.10《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03版);

6.1.11近期浙江造价信息和绍兴市工程造价信息;

6.1.12建设场地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6.1.13有关合同、协议等;

6.1.14其他有关资料。

6.2  有关要求

6.2.1 国内设备价格参照《全国机电设备价格汇编》及部分生产厂家产品价格;进口设备价格参照我国其它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价和有关公司的报价,并按本工程的规模和能力进行适当调整概算其到岸价(CIF);

6.2.2工程其它费用按照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计算方法和费率取费。



7、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7.1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西起梁湖大道、大厍路,东止百丰公路,道路全长约2000米,上源路延伸段道路红线宽为28米;大厍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其中跨越的四十里河为省级文物,桥梁位置、跨径需符合文保部门的要求。

以上提供的基础资料仅供参考,不足部分由设计单位自行调查、咨询、收集和分析研究解决。



8、投标人应提供的成果资料(指中标后需提供的资料)
8.1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完成工可30天,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会审定稿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可、勘察根据各阶段需要自行编排。

8.2  所有设计文件资料均需提交中文印刷版。

8.3  所有中文设计成果资料均应提供光盘二套。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

一、商务标

(1)商务标格式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

(2)商务标格式2:投标函

(3)商务标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商务标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商务标格式5:投标保证金

(6)商务标格式6:设计费报价表

(7)商务标格式7:服务承诺





商务标格式1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元,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是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服务期_____(日历天或月)。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天内递交委托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委托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在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函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4





法 定 代 表 人 身份 证 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5

法 定 代 表 人 授权 委 托 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勘察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均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商务标格式6: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须附:

1、网银、柜面转账(电汇)支付的电子回单或专用凭证;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商务标格式8:

设计费报价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合计设计费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整个服务时

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报价依据和说明及设计费调整的条件和办法、延长服务期的优惠条件(可另附页)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9:

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信标

投标文件(资信部分)封面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



(资信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资料一览表

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共  页
备注















































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填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

上源路延伸、大厍路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本项目概况;

2、设计内容及依据

3、设计项目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人员安排;

5、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

6、设计重点、难点及对应措施;

7、项目沿线村民正常、安全出行的通道设计

8、给招标人的合理化建议

报名期限: 2018-1-172018-1-23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2007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 2008年度中国农业网站最具创新单位 2008年第五届中国农业网站百强单位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6438262 中国农业网站百强 客服:0571-86438262
编辑:0571-86430233
传真:0571-86438257
邮箱:yuanlin.bjb@163.com
网络实名:中国园林 园林绿化   |  通用网址:中国园林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 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