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庆路(海康路至海宁路段)绿化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项目名称:河庆路(海康路至海宁路段)绿化提升工程设计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河庆路(海康路至海宁路段)两侧绿化,长700米,绿化带宽24米,实施零星绿化2000平方米。 本工程计划投资约1068万元,设计费用19.2万元人民币。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估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地点:河口城区。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黄河口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46-8338187 18562951525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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