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段港河生态绿化带(沿江大道-福泰路)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经济开发区段港河生态绿化带(沿江大道-福泰路)工程 已由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实施段港河生态绿化带(沿江大道—福泰路)工程项目的决定 文件批准建设,现委托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西起沿江大道,东至福泰路 (2)工程规模:地块面积181919m2,合272.88亩。 (3)最高限价: 10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由中标人单位完成后续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技术交底、竣工验收评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等相关服务。(具体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3付款方式: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设计优化确定后七天内付合同价的20%,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清。最终设计费按工程结算审定价×中标设计费率(无论工程结算审定价结果多少均不调整设计费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资格,且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拟派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4)其他要求:a、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b、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一个申请人可同时具备上述多个资质,也可组成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限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事务负责人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2018 年 1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要求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事务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及要求,按照《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泰建招(2013)2号)的规定执行。 上述有关文件资料请登录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进行查询。 4.3 资格预审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2)请投标事务负责人于2018 年 2 月 6 日 14:30 时前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一室 。 (3)招标人于 2018 年 2 月 6 日 14:30 时对报名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7 日 8 时起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本工程评标办法见附件二。 7.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8 年 1 月 25 日起, 2018 年 1 月 31 日止 8.招标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示栏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 9.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递交; (2)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经济开发区福泰路1号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400 联 系 人:蒋勇 联 系 人:杨云 电 话:0523-87609829 电 话:0523-87723388 2018 年 1 月 24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一、非联合体投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请登录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2、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 3、申请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 4、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规划专业负责人(含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泰住建【2017】64号文); 5、由检察院查询系统出具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函。(原件及复印件) 二、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请登录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2、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3、联合体各方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 4、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 5、拟派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合体规划专业负责人(含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泰住建【2017】64号文); 6、由检察院查询系统出具的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函。(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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