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水土保持(绿化)项目、营船港闸下游绿化工程 二、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工程地点:南通市 五、工程概况: 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水土保持(绿化)项目位于九圩港提水泵站管理区,九圩港闸提水泵站建成后,将与九圩港闸构成南通水利枢纽,作为标志性水利建筑。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水土保持(绿化)项目按照滨江生态廊道和水利风景区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总面积约21.7公顷,工程估算造价约5000万元(投资额为暂估价,招标人不对该暂估价的调整负责,设计费基数按照南通市财政局审定概算中工程费用计算)。 营船港闸下游绿化工程位于营船港闸下游河道两侧,项目总面积约7公顷,工程估算造价约1600万元(投资额为暂估价,招标人不对该暂估价的调整负责,设计费基数按照南通市财政局审定概算中工程费用计算)。 六、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项目规划范围内地形处理、景观绿化、园路、铺装、园林小品、给排水、亮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它工作内容为:设计必须的现场踏勘、测量、物探及现场服务等工作。 七、设计工期要求: 方案优化(定标后10天);初步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15天);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天)。 八、设计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查。 九、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的风景园林专业设计人员。 3、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35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该项目业绩同时为投标人业绩),并在该工程中独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4、拟派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不少于2人,电气专业不少于1人(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现场设计代表不少于1人;各专业设计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满足负责相关专业设计的执业资格,现场设计代表须为园林绿化专业人员。 5、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组人员须为企业正式在编人员(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企业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2)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 (3)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下载查看。 (2)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前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发布,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0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十三、未中标补偿 投标时需对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水土保持(绿化)项目进行方案研究,对技术标得分大于等于36分的设计单位(中标单位除外),按照总得分排名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建设单位支付的补偿费用如下:(单位:万元) 排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其他合格单位 补偿费用 2 1 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政务中心北停车楼九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13-69922093 传 真:0513-69900259 招标代理: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路6号华丽大厦10楼1002室 电 话:0513-68551257 传 真:0513-80107977
附件: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1、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本工程如多于一个标段,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开标顺序。 3、所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同时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对其后续评审。 4、本工程设计费下浮率报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 5、各项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各项评分中去掉最低和最高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再合计为该项总分,评审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 二、开评标程序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相互确认、签字)→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 (一):资格审查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后续的评审。 2、评标委员会按下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项目设计负责人委任书;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报名表(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 (7)拟派设计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企业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35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 (10)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未尽事宜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可为复印件,但均须在开标时带上原件备查,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申请条件要求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8、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二)技术标评审(满分60分,暗标) 技术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审,各子项得分可为0分至该项满分区间内的任意数值: (1)项目定位清晰,构思立意新颖,主题明确(10分); 10-9分(含9分)为优秀,9-7分(含7分)为良好,7-6分(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2)方案设计完整、可行,与周边环境协调,符合场地特点要求(10分); 10-9分(含9分)为优秀,9-7分(含7分)为良好,7-6分(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3)总平面布局、出入口位置和形式合理,交通组织畅通连贯(10分); 10-9分(含9分)为优秀,9-7分(含7分)为良好,7-6分(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4)植物种类搭配合理,适合本地区生长(10分); 10-9分(含9分)为优秀,9-7分(含7分)为良好,7-6分(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5)方案设计符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6分); 6-5.4分(含5.4分)为优秀,5.4-4.2分(含4.2分)为良好,4.2-3.6分(含3.6分)为合格,3.6分以下为不合格。 (6)文字说明精炼、重点突出,与设计内容协调统一(6分); 6-5.4分(含5.4分)为优秀,5.4-4.2分(含4.2分)为良好,4.2-3.6分(含3.6分)为合格,3.6分以下为不合格。 (7)提供经济技术指标,注意成本控制,性价比合理(8分)。 8-7分(含7分)为优秀,7-6分(含6分)为良好,6-4.8分(含4.8分)为合格,4.8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商务标评审(满分40分) 投标报价的原则: 1、本工程设计费计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投标人在此基础上采用设计费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并约定下浮率为正数,下浮率精确至1%。 2、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为15%。 3、本工程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小于20%。 如投标报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则该投标单位商务标得0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剩余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商务标评审方法: 1、进行合理成本下浮率报价的判别 对进入商务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成本下浮率报价的判别。 当入围投标人>5家时,先对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报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一个平均价;当入围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商务报价均进入算术平均价计算。 合理成本下浮率报价=1-(1-商务下浮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1%。 下浮率投标报价大于合理成本下浮率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下浮率投标报价小于等于合理成本下浮率报价的,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若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时,则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全部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若5≤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如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有多个相同的,则均只去一个);若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10家,去掉其中最高的两个报价和最低的两个报价(如最高的两个报价或最低的两个报价有多个相同的,则均只去两个); 评标基准价=1-[(1- A)×Q1+(1- B)×Q2] 其中: A值: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浮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B值:取下浮率20%; Q1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由招标人代表随机现场抽取产生,Q1值各标段独立抽取; Q2=1-Q1。 3.商务标得分计算 (1)下浮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下浮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每少1%扣1.1分(例:评标基准价为X,下浮率报价为Y,得分为40-(X-Y)*100*1.1);下浮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每多1%扣0.7分(例:评标基准价为X,下浮率报价为Y,得分为40-(Y-X)*100*0.7)。(不足1%的用直线内插法) (2)下浮率报价大于合理成本下浮率报价的,每多1%在(1)的得分基础上再扣1.5分。(不足1%的用直线内插法) (3)综合以上两项得分即为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并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遇排名并列第一时,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五、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商务标评审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六、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选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