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5712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新田大道东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大道东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由新发改许准字【2017】37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新田县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大道东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田大道东段道路; 2.3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桥涵、人行道、绿化、亮化、交通设施等; 2.4项目投资额度:总投资1200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新田大道东段道路道路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交通设施、桥涵、人行道、景观及亮化等设计)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 2.7设计周期:90天,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61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至少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及造价专业,拟任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投标时,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从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投标时,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从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令第2号)中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设计补偿费 本项目设计招标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督监机构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200985251 招标代理: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驻新地址: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里厦村桥头酒家五楼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7775959888 |
报名期限: | 2018/1/26至 2018/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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