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渔港大道二期工程-景观绿化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RDX专20171200301 一、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渔港大道二期工程-景观绿化设计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园区自筹。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00万元,设计费约19万元。 三、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景观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具有园林相关专业设计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开标时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已缴纳至2017年12月份)。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下午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 九、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十、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联系人:周俊鹏 联系电话:17712223060 招标代理单位: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 曹伟 联系电话:18260537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