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泊河上游(南京路-威海路)环境整治(设计) 海泊河上游(南京路-威海路)环境整治(设计)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海泊河上游(南京路-威海路)环境整治(设计)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29
项目名称: 海泊河上游(南京路-威海路)环境整治(设计)
工程地点: 海泊河上游(南京路-威海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372万元 工程造价: 2967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8)2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2018-370203-78-01-000001 绿色通道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032018012699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6310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杨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63102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25687949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2018-370203-78-01-000001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乙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河道整修、垃圾清运、新设栏杆、挡墙及检查井修葺、中水管道及橡胶坝控制井维修更换、音乐喷泉拆除恢复等。 2.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总投资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