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项目由重庆市移民局、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移发计字【2017】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江北区江北嘴片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两江岸线全长6公里,其中包括护岸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预计总投资约5600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4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广场、下河公路、亲水平台、步道、梯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砂岩浮雕、景观置石、绿化植被、给排水、景观照明工程等生态景观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 设计周期: 2.4.1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在施工图设计获得甲方确认后 15 天内,乙方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及备案。 2.4.3施工图在审批过程中,需乙方完善修改的地方,乙方在 5 天内完成修改并出具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技术、业绩等方面配备齐全,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 3.1.2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1个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景观设计业绩和至少1个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河道综合治理或水环境综合整治等)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若投标人为外地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7】19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18年3月5日10时00分 6.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5 日10时 00 分。 6.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2号阳光城大厦21层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23-67863563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童路新科国际3号楼32-8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023-654035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项目由重庆市移民局、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移发计字【2017】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江北区江北嘴片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两江岸线全长6公里,其中包括护岸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预计总投资约5600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4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广场、下河公路、亲水平台、步道、梯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砂岩浮雕、景观置石、绿化植被、给排水、景观照明工程等生态景观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 设计周期: 2.4.1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在施工图设计获得甲方确认后 15 天内,乙方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及备案。 2.4.3施工图在审批过程中,需乙方完善修改的地方,乙方在 5 天内完成修改并出具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技术、业绩等方面配备齐全,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 3.1.2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1个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景观设计业绩和至少1个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河道综合治理或水环境综合整治等)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若投标人为外地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7】19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18年3月5日10时00分 6.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5 日10时 00 分。 6.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2号阳光城大厦21层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23-67863563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金童路新科国际3号楼32-8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023-65403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