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招标编号: 21010120180207898901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的委托,为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一河两岸及重要节点亮化(一期)工程计划函
文 号:
沈建计函[2018]3号
3.招标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建设地点:
沈阳市
5.工程规模:
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长青桥-胜利桥)
6.项目总投资(万元):
4200
7.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投资
0
区县投资
0
省级投资
0
自 筹
0
市级投资
4200
其 他
0
8.代理机构: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9.工程内容: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10.标段划分:
第 标段
11.招标内容:
设计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20日历天,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147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2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对应的执业资格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2018年2月8日
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2月14日
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
注: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18年2月8日
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8年2月14日
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801室(如是电子招标,请网上购买)
5.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3月1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邮 编:
110000
联系人:
欧阳博宇
电 话:
024-22523441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801室
邮 编:
110179
开户行:
电 话:
024-31092876
账 号:
联系人:
李旺
传真电话:
024-31215022
备注: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