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内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规划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307】-0031”号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公主岭市内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公主岭市规划管理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C-JLZB-2018-361; 2.2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内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规划设计项目; 2.3项目地点:公主岭市; 2.4标包划分、服务范围及服务周期: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2服务内容:规划设计。 2.4.3服务周期: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2.4.4采购预算:255万元人民币;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类似业绩1项、近半年内(2017年8月-2018年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日13时3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公主东大街3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本项目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规划管理局 地 址:公主岭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0434-88890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14460718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