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鄞州区横溪钱岙至明州大道(云龙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867456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鄞州区横溪钱岙至明州大道(云龙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鄞州区横溪钱岙至明州大道(云龙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鄞州区横溪钱岙至明州大道(云龙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钱岙至明州大道(云龙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5]214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云龙镇,工程南起横溪镇环镇路,北至在建明州大道 (云龙段)。

项目规模: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总长度为1.735km,路基规划宽度24米,近期实施路基宽度16米,横断面布置为:2米中央分隔带+2×7米行车道,两侧设置4米宽绿化带;桥梁实施宽度24米,横断面布置为:2米中央分隔带+2×7米行车道。全线配套雨、污水管等管线。

工程建安费约为6989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共同筹措。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人需求。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1)和(2)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注: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本项目不接收同时具备招标要求各项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主设计师参加社保(2017年12月、2018年1月、2018年2月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注:如是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主设计师。

3.3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甬资交管办【2016】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甬政发【2012】90号等文件精神的通知(甬资交管委办【2017】1号)执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上述要求。

(2)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3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资格(1)的要求,并拟派主设计师,本项目不接收同时具备招标要求各项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3.6 2015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主设计师经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编入商务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告知函,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主设计师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拟委任的主设计师必须保持一致,且原件在2018年3月26日前送到(或寄至)招标代理人,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主任

电话:0574-82826213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88138213、13566638758

报名期限: 2018-3-19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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