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起步区孵化器建筑及周边场地景观项目设计 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起步区孵化器建筑及周边场地景观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0522-SJ01-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起步区孵化器建筑及周边场地景观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梅发改字[2016]394号[2018]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创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创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一期)起步区孵化器建筑及周边场地景观项目设计,建筑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景观设计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植物绿化、道路停车等。 2.2建设规模:孵化器总建筑面积54560平方米,孵化器周边景观面积808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梅河口市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 2.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项目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三年主持过类似项目设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5月16日至2018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创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88幢(1-2)-23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 0435-4237885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4450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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