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8260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帽峰山景区天湖清淤防渗及景观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帽峰山景区天湖清淤防渗及景观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 2.3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2.4 2.5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了疏通修复排水沟、重新修建溢流口、湖底进行清淤回填黏土、设置 2.6 2.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3 3.4 3.5 3.6 3.7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3.10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2 6.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投标登记、递交投标与开标 6.1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3 6.4 6.5 6.6 7.费用 7.1 7.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各媒体上发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帽峰山古庙景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 87464385 传真:020-87464337 2018年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9px;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windowtext'="">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
报名期限: | 2018/5/23至 2018/6/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