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马路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康马路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康马路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的康马路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淮阴区发改投资备[2018]98号批准建设,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设计单位。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马路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淮阴区康马路(国道233-盐河) (3)建设规模:康马路(国道233-盐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小品、园路等景观工程,总面积为30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等要求的设计深度,中标人提交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文件能一次通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审批审查,并做好报批、图审、施工、验收等相关配合工作。) (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完成方案设计及效果图;方案设计经委托人、有相关部门书面认可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此外,中标人应紧密配合招标人及时完成图审工作,待最终审图意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 (6)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立项批文、设计任务书等资料,进行康马路(国道233-盐河)的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监理招标配合,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专业人员及时处理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必要的设计修改、变更,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相关专题报告等)。 (7)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国家标准。 (9)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施工图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价的80%,工程后续服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无息)。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万元)。 5、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5.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5.2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 拟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 必须具有高级职称(风景园林或景观设计专业);此外,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自2017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2) 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 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6.1初步评审(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1.1资格审查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如下: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标准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营业执照有效
2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企业资质证书有效
3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风景园林或景观设计专业);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职称证书有效
4
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共七条,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按基本格式签署,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5
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自2017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有效
6
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结果网络截图或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①资格后审时不接受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②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按基本格式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③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⑤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供诚信库链接; 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6.1.2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6.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余同)进行详细评审,将按照下表明示的评审项目、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量化评分并汇总后为其最终得分(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分项目、评分标准详见下表(满分100分): 详细评审一览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满分)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投标报价
10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 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99%、100%。评标价(或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均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4分,每高l%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1、 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
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25
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2015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付诸实施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150000平方米的类似景观设计项目(类似业绩指城市道路景观绿化设计或公路景观绿化设计项目,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得5分,最高得25分。 业绩须在诚信库备案并提供链接,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业绩要求:1)、设计合同;2)、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已实施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3
企业业绩
20
企业2015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付诸实施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150000平方米的类似景观设计项目(类似业绩指城市道路景观绿化设计或公路景观绿化设计项目,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得4分,最高得20分。 业绩须在诚信库备案并提供链接,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业绩要求:1)、设计合同;2)、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已实施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4
项目设计人员配备
25
1、项目设计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有1人得3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1人得4分,最高得15分。 2、设计团队配备合理,同时具有园林绿化、给排水、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诚信库备案并提供链接,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职称证书上有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上无相关专业分类,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
企业综合实力
20
1、企业2015年5月1日以来获得省部级或以上奖项的有1个得4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为10分。 2、项目负责人2015年5月1日以来获得省部级或以上奖项的有1个得4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为10分。 诚信库备案并提供链接,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均符合要求的方可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或公告日期为准,同一项目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取得分值。企业与项目负责人所得奖项可重复。
注:投标人应按上表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等的诚信库链接;评委不再审查原件,未提供诚信库链接或提供材料不满足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招标公告载明的评分项目、评分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未载明的内容,以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6.3 经评审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的排名在前;综合得分、企业综合实力得分均相同的,项目设计人员配备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前述三者得分都相同的,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抽签确定其排序。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请潜在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6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利,建议投标人使用与招标文件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9、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6日。 11.注意事项 11.1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1.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haztb.gov.cn/hawz/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siteid=1&categoryNum=006002。 11.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1.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1.5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CA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 11.6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CA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也可将上述CA锁带至开标现场,由开标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11.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1.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1.9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拒绝受理。 12、联系地址及电话: ①招标人: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17-80865550 ②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6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225176000 ③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区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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